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各系实验实训分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实验实训分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和实践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试行)》(教高司[2003]143号)、《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意见》(教[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全院各实验实训分中心整体工作思路以“健全体系、完善功能、先进实用、特色鲜明”为宗旨,以服务本系专业(群)实践教学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绩效考核的范围侧重实验实训分中心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三个方面。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与组织
1.以各系实验实训分中心为单位进行工作绩效考核。
2.实验实训分中心绩效考核实行各系自评、学院总评的二级考核制度。
各系负责组织本系实验实训分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分中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分中心绩效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中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学院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全院各实验实训分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分中心绩效评估测评表》中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与形式。实验实训分中心工作绩效考核贯穿全年度,采用节点考核与期末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定性考核以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督导室、系部领导巡查督查为主。节点考核以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督导室为主,随教学改革考核同时进行(期初、期末汇报,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期末集中考核是实验实训中心进行的专项检查考核,放在每学期期末进行。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实验实训分中心工作绩效考核采用记分制,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实验实训分中心建设、综合效能和综合管理三部分。实验实训分中心建设包括:实验实训分中心建设发展规划、专业实训室立项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实验(训)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4个指标;综合效能包括:实验(训)教学、实验(训)开出率、实训设备利用率、实训设备完好率、大学生创新项目与实验(训)开放等5个指标;综合管理包括:实训设备管理、低值易耗品及经费使用情况、实验实训中心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卫生4个指标。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1.实验实训分中心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系后续实训室立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2.实验实训分中心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系年度教学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3.每年进行全院实验实训分中心的绩效考核总分排序,评选出实验实训分中心规划建设合理、综合效能好、管理水平高的实验实训分中心4-5名,分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实验实训分中心教科研积分80分、70分、60分。
4.对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实验实训分中心,进行限期整改。
附件:1.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分中心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分中心工作绩效考核测评表